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北京高校高精尖学科申报工作的通知
京教函〔2018〕385号
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64号)精神,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北京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京发〔2018〕12号)要求,在北京高校开展“高精尖”学科建设,推动高校学科整体水平提升,增强学科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加快北京高校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面向北京高校遴选一批“高精尖”学科进行重点建设,力争经过两至三个周期建设,推动北京高校调整和优化学科布局结构,促进学科间进一步融合发展,形成一批国际或国内一流的优势特色学科以及新兴前沿交叉学科,更好地服务于北京“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和世界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建设。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一流目标。充分结合北京高等教育实际,整合优质资源,汇聚各方力量,鼓励和支持高校按照首善标准、一流目标,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
(二)坚持优化结构。对接北京“四个中心”战略定位及国家和北京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支持高校合理定位、办出特色、差异化发展;鼓励高校创新学科组织模式,优化调整学科专业结构,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与科技支撑。
(三)坚持绩效导向。完善激励机制,强化过程管理,突出建设实效,探索符合教育规律、体现中国特色的大学和学科评价体系,引导高校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
(四)坚持改革创新。立足高校实际,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体制机制,以创新驱动发展,以改革增强动力,努力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三、建设内容
对申报的高精尖学科,高校应结合自身实际,有针对性的在以下几方面进行重点建设,提高学科整体实力:
(一)合理定位,进一步凝练学科方向。高等学校要根据学校整体学科布局和自身学科特色,以服务国家、区域、行业需求及学生全面成长需要作为办学根本出发点,构建区别于其他高校的办学优势。
(二)创新机制,造就高水平学科队伍。坚持培养与引进相结合,汇聚一批活跃在国际学术前沿、满足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一流科学家、学科领军人物,打造高水平创新团队。遵循教师成长发展规律,以中青年教师和创新团队为重点,优化中青年教师成长发展、脱颖而出的制度环境,培育跨学科、跨领域的创新团队,增强人才队伍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立德树人,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突出人才培养的核心地位,着力培养具有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心的创新型人才。大力推进个性化培养,推动科教融合、产学结合、国内外联合培养模式改革,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科学精神和创造能力。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建立导向正确、科学有效、简明清晰的评价体系。
(四)前沿引领,提升科学研究水平。以国家重大需求为导向,推进科研组织模式创新,健全科研机制,开展协同创新,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基础研究水平,增强应用研究能力,争做原始创新策源地和技术创新排头兵。探索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和宽松的创新环境,保护创新、宽容失败,大力激发创新活力。
(五)需求导向,瞄准经济社会发展领域。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服务国家和北京创新驱动发展以及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大需求,深化产教融合,将高精尖学科建设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着力提高高校对产业转型升级的贡献率。强化科技与经济、创新项目与现实生产力、创新成果与产业对接,推动重大科学创新、关键技术突破转变为先进生产力,增强高校创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驱动力。
(六)国际合作,提高国际化办学水平。加强与世界一流大学和学术机构的实质性合作,开展高水平人才联合培养和科学联合攻关。积极参与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加强国际协同创新,积极参与或牵头组织国际和区域性重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参加国际标准和规则的制定,提升北京高等教育的国际竞争力。
四、申报条件
(一)国家“双一流”整体建设高校,要在构建学科平台基础上,瞄准学科发展的国际前沿,加强学科间的交叉、渗透、融合,不断开辟新方向,创造新理论,重点打造前沿学科、新兴学科及交叉学科领域。
其它央属高校要结合学校学科发展规划及服务国家和北京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重点建设优势特色学科和新兴交叉学科。
市属高校要结合学校的整体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以体现学校特色、建设成效良好,并且已纳入学校学科建设规划的优势学科为主进行重点建设,适当探索新兴交叉学科。
(二)申报学科能紧密对接国家和北京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全面融入北京“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建设方案思路清晰,建设目标明确,建设措施科学可行,预期建设成效显著。
申报学科拥有较为雄厚的学科队伍、较为完备的办学条件和较高的人才培养质量。学科管理体制机制健全,有调动学科队伍积极参与的政策和措施。在同类学科领域中特色鲜明、优势明显,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先进性。
五、申报安排
(一)央属高校和市属高校各建设50个左右,采取限额申报。国家“双一流”整体建设高校每校可申报2-3个;其它央属高校每校可申报1-2个;市属高校除已与央属高校结对共建的学科外,原则上每校可申报1-2个。
(二)各高校依据高精尖学科申报条件和建设内容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统筹申报。申报学科需撰写《北京高校高精尖学科建设项目规划书》(见附件1),与央属高校结对共建的学科由市属高校撰写《北京高校高精尖学科建设项目规划书》。
(三)各高校请于8月31日前,将《北京高校高精尖学科建设项目规划书》及《北京高校高精尖学科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的纸质版一式10份和电子版报送市教委科研处(本通知可登陆网址http://jw.beijing.gov.cn/kyc/,在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六、论证与公示
市教委将会同市级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各校申报的学科建设规划进行论证,遴选结果将在上述网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组织实施
(一)市教委科研处牵头负责高精尖学科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各申报高校要建立由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与学科所在院系共同参与的协同工作机制。
八、绩效管理
市财政对高精尖学科建设给予支持,由市教委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对高精尖学科建设项目实行过程监督,建立项目年度检查制度和验收评估制度。根据检查评估情况,对实施不力、进展缓慢、缺乏实效的建设项目,适当减少支持力度或不再支持。
九、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高精尖学科建设工作,结合办学定位,加强统筹,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强化特色,不断深化高精尖学科建设内涵,带动高校学科建设创新发展、引领发展。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高校要加强组织管理,切实履行职责,特别要注重资金管理和绩效管理,保证高精尖学科建设项目的实施取得实效。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8年7月25日
北京高校高精尖学科建设项目规划书(模版)
北京高校高精尖学科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