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京教资财〔2023〕186号)、《北京物资学院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物院发〔2021〕22号)等文件要求,2023-2024学年北京市国家助学金资助初步建议名单及资助档次见附件。
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即10月16日—10月20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奖励资助中心,最终资助名单及资助档次以学校学生奖励资助中心公示为准。
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者,拨打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电话 010-89534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