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物资学院 “携手助飞”奖学金评选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经过学生申请、学院评审推荐等程序,初评拟定推荐名单如下:
2221380030 段航
2121350014 封泽源
2121310002 蒋友林
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即11月5日—11月11日。
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学生奖励资助中心审核,审核后将候选学生名单及申报材料送交北京物资学院校友办公室,由捐赠奖学金的校友最终确定获奖学生名单,最终获奖以学生奖励资助中心公示为准。
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者,拨打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10-89534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