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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身军营,圆梦未来

2019-05-27  点击:
投身军营,圆梦未来

依法服兵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位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军营是一所培养人才的大学校,是一座锻炼人才的大熔炉。参军报国既是磨砺人生、实现理想抱负的重要途径,更是热爱祖国的高尚行为。2019年征兵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同学们是否已经摩拳擦掌,跃跃欲试了呢?下面我们来看看征兵的优惠以及一些要求吧。

根据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政策,2年义务兵期间,家庭优待金等每年定期增长。由区级以上单位(含部队)发放,不计部分高校发放、进藏兵增发部分,以及部队伙食费、服装费等,士官另算。





一、复学升学优待

1.高校在校生服役期间,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

2.应征入伍的在校大学生退役复学后,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3.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4.提高奖学金等级。高校在校生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

5.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并将高校在校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6.退役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二、就业优待    
   (一)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二)安排工作。士官服役满12年的、服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等情况,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在校大学生服役期满退出现役时不愿复学而希望就业的,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负责接收,并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安置。    
   (三)直接提干。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历未完成国家高等学历教育的在校大学生士兵,满足相应条件可以报考军队院校。高中生士兵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止当年1月1日),大学在校生士兵不超过23周岁;义务兵考生必须服役满1年,士官考生必须服役满2年、不超过3年,且在本军级单位工作满半年。    
   (四)定向招聘。根据《关于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工作的意见》(京组发[2011]27号)规定全市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岗位,定向考录退役大学生士兵。考录聘数量总数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50%,退役大学生士兵可视同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办理招录用手续。本科以上学历非京籍退役复学后完成学业的在校大学生或应届毕业生,被本市用人单位接收的,可办理进京落户手续。





    人生难得的机遇,是人生旅途的精彩历史。军旅生涯蕴含着宝贵的精神财富,必将使你受益终身。应征入伍既是热爱祖国、报效国家的高尚行为,也是磨砺人生、实现理想的重要途径。来吧,祖国在召唤你们,人民军队在召唤你们,请立即行动起来,接受祖国的挑选吧,用青春和热血为实现伟大的强军梦谱写辉煌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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