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学升学优待
1.高校在校生服役期间,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
2.应征入伍的在校大学生退役复学后,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3.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4.提高奖学金等级。高校在校生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
5.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并将高校在校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6.退役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