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学院办公室:89534639

学生工作办公室:89534640

89534638

重点实验室:89534290

实验室办公室:89534104

协同创新中心:80570780

信息学院发展学生党员工作手册

2017-12-01  点击: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吸收符合党员条件的先进分子入党,是使党的事业后继有人的重要保证,也是增强党组织的生机、活力和战斗力的有效措施之一。因此,各基层党组织必须将其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并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发展党员工作必须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格按照党章办事,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依据《中共北京物资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结合学院实际,有效开展工作。

一、发展党员基本程序

参照《中国共产党发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执行。

发展党员具体工作要求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与培养

1、教育引导

党组织要通过积极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扩大党的影响,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特别是对那些基本素质比较好,有入党愿望但不知如何申请入党或自己认为条件不够、入党志愿不坚定的同志,党组织要及时与他们谈话。同时,党组织要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影响力、凝聚力、战斗力。使党外群众主动向党组织靠拢、并志愿地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入党申请书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黑色或者蓝黑色笔迹。写申请书一要联系思想实际,二要忠诚老实。基本内容是:(1)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2)本人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优缺点。(3)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

2、接收入党申请书并派人谈话

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入党申请人应为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党支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对其入党要求给予肯定,介绍党的基本知识,说明入党的条件、要求、程序等,同时对其年龄、入党动机和其他情况进行了解,并建立入党申请人的档案。

3、党员推荐或者群众推优

对于教职工申请入党的人员,召开党支部会议、党员座谈会,听取党员推荐意见,在入党申请人中产生入党积极分子人选。

对于学生入党申请人,以团支部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组织推优,在大学生入党申请人中产生入党积极分子人选。

4、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报党委备案

在汇总采纳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意见的基础上,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5、指定培养联系人并进行培养教育

1)党支部应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联系人。

联系人要经常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向他们推荐学习材料;听取党员和群众对积极分子的意见;鼓励和帮助他们努力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提高思想理论水平,端正入党动机,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经常向党支部汇报积极分子的有关情况,提出加强培养、教育的意见和建议;在积极分子具备入党条件时,向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为切实落实联系人培养制度,要求联系人每季度一次认真、如实地填写《北京物资学院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中“培养考察情况”一栏。

2)党委或支部吸收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讨论发展新党员的支部大会或入党宣誓仪式,以及党内组织的有教育意义的其他活动。

3)给积极分子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及时检查完成情况,给予帮助和指导,使他们在实践中提高思想觉悟,在联系群众中增强党员意识,锻炼工作能力,加强责任感。

4)要求积极分子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党支部定期对他们的表现进行考察,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

6、党组织对积极分子要开展经常性的、系统性的教育

教育可以采取讲授式、示范式、启发式、自学、讨论、座谈、参观等多种方式。

教育的主要内容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基本知识与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以及怎样做一名共产党员等。通过教育,使入党积极分子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明确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和奋斗目标,比较全面地掌握党的基本知识,提高用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的自觉性,明确努力方向。

(二)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1、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综合表现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深入基层单位(班级或教研室、部门等)调查了解其综合表现情况。学生要了解德、智、体全面表现,教职工要了解德行、业绩和廉洁自律各方面情况。

考察积极分子时,一是考察其政治觉悟、政治表现和思想品质,其中十分重要的是看其对党的认识、对共产主义的理想、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对国内外形势、重大政治问题的认识和态度,而不是只看其要求入党的迫切程度。二是考察其入党动机,看其是否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有无正确的价值观,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能否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组织的关系,有无一定的自我牺牲精神,而不是只看其社会工作表现及能力如何。三是考察其能否起模范带头作用,尤其是政治作用,能否做到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在学习、工作上勤奋努力;在生活中关心集体和同志、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四是考察其是否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群众座谈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组织群众座谈,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班主任、辅导员、导师的意见必须听取。

3、党支部讨论

对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党支部会议上进行讨论,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小组和党员的意见。

4、支部委员会汇总意见后讨论

在汇总入党积极分子综合表现,听取群众座谈会和党支部讨论会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提出发展对象人选。

5、报党委备案后确定发展对象

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的发展对象人选,报学院党委、党委、直属党支部审核并在党委组织部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党支部要求发展对象递交自传,自传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黑色或者蓝黑色笔迹,主要内容有:

1)个人主要履历,家庭主要成员的政治历史及现实表现,以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2)对党的认识,对共产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入党动机,在争取入党过程中的思想成长情况,个人在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主要表现。

3)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当前形势的认识和态度。

4)个人的政治历史和在历次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和态度。

5)现有的主要缺点,对缺点的认识和努力方向。

6)其他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写自传应注意:一要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谈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不能简单地照抄报纸、书刊、网络上的内容;二要对党忠诚老实,不能隐瞒和伪造;三要求字数在2000字左右,不必太长,也不能太短。

6、确定入党介绍人

党支部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支部指定。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的责任:(1)认真了解和弄清被介绍的同志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其政治历史、思想品质、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和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并如实地向党组织做出负责的介绍,不能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2)找被介绍人谈心,对他们进行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3)向党组织汇报对被介绍人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4)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好《入党志愿书》,并在志愿书中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在支部大会讨论时,负责介绍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5)被介绍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介绍人仍要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他克服缺点、提高觉悟,用模范行动争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7、政治审查

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发展对象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

政治审查必须遵循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8、短期集中培训

发展对象必须参加党委组织部组织的发展对象培训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培训时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

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一般不能发展入党。

(三)预备党员的接收

1、支部委员会审查并集体讨论

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集体讨论发展对象是否合格。支委会和介绍人向支部大会汇报对发展对象的考察、政审意见。支部党员根据党员条件和发展对象的全面情况,充分发表意见,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决定可否发展。若已全面听取党员的意见,此工作也可以在支委会范围做。

发展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的,第八学期统一不再发展(特殊情况如西部计划志愿者、疆藏援助志愿者等,报党委审批同意后按规定执行)。

2、党章测试

以党章为主要内容,对通过支部委员会审查的发展对象进行党的基础知识测试。

3、公示

对拟发展对象进行发展前公示: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党支部拟讨论接收公示对象为预备党员的决定;(2)公示对象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主要经历、所在岗位及职务、奖惩情况;(3)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时间、政治审查及参加集中培训情况,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姓名;(4)公示起止日期;(5)党支部及其上级党组织联系人、联系电话、来信来访地址。

公示范围:面向全校。

公示形式:在学院公开栏、宣传橱窗等张贴公告。

对公示期内接到的反映,党组织要进行调查核实,问题性质比较严重、一时难以查实但又不能轻易否定的,暂缓发展;经核实问题严重的,不予发展。

4、向学院党委汇报发展对象的情况并上报校党委组织部

党支部内部统一认识后,要向党委汇报全面的情况,并由学院党委上报校党委组织部。正式汇报前支部应向学院党委提交的材料:

1)入党申请书及自传

2)思想汇报

3)《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

4)《推优情况登记表》

5)党内外群众意见(须报原始记录,其中应注明发言人、记录人姓名、时间)。

6)《入党积极分子综合测评情况一览表》

7)党校结业证书复印件

8)政治审查材料(含政治审查结论性材料)

9)公示情况材料

10)党支部拟接收发展对象加入党组织的报告。

上所有材料都要求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

5、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

政审合格的发展对象,领取《入党志愿书》。《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以下简称《入党志愿书》)封面,“申请人姓名”由本人填写。《入党志愿书》中,基本情况、“入党志愿”、“本人经历”、“何时何地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民主党派或工商联,任何职务”、“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反动组织或封建迷信组织,任何职务,有何活动,以及有何其他政治历史问题,结论如何”、“何时何地何原因受到何种奖励”、“何时何地何原因受到何种处分”、“家庭主要成员情况”、“主要社会关系情况”、“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本人签名或盖章”等栏目,由本人填写。其他栏目由党支部和上级党组织填写。

《入党志愿书》应注意以下事项:

1)在填写《入党志愿书》前,党支部书记和入党介绍人应对入党申请人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将填写《入党志愿书》的目的和意义、填写内容和要求做详细说明。入党申请人应根据要求严肃、认真、忠实地逐项填写清楚,不得隐瞒或伪造。须使用钢笔、签字笔或毛笔填写,并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字迹要清晰工整。

2)封面:“申请人姓名”应填写与本人身份证一致的名字。

3)填写“基本情况”中的个人信息,要与身份证一致。“民族”应填写全称(如汉族、回族、维吾尔族等)。“籍贯”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填写到县(市、区)。“出生地”按现行行政区划填写到县(市、区)。“学历”填写已取得毕业证书的最后学历。“学位或职称”填写已取得的最高学位或最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单位职务或职业”填写具体工作部门和现在实际担任的主要职务。“现居住地址”填写本人现固定居住的详细地址,或与身份证上的一致。“有何专长”填写本人在专业、文艺、体育、计算机、外语等方面的特长,不填写兴趣爱好。

4)填写“入党志愿”时,应着重写本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以及入党的决心等,深入分析自己的优缺点,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实事求是地写出思想发展和变化过程。

5)“何时何地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民主党派或工商联,任何职务”和“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反动组织或封建迷信组织,任何职务,有何活动,以及有何其他政治历史问题,结论如何”中的“何地”,应填写到工作、学习单位或乡镇、街道等。“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中的“奖励”指凡受各级党政军机关、学校、厂矿企业事业单位正式表彰或授予各种荣誉称号的,均可按时间顺序分别填写。要写明受奖励的时间、授奖励的单位、奖励名称、享受待遇情况等。“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何种处分”填写受到党纪、政纪、团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情况。经组织复查被平反纠正的不需填写。

6)填写“本人经历”一栏,应从上小学填起,起止年月前后要衔接。“在何地、何单位”要写全称。“任何职”应写明主要职务。参加电大、函大、夜大、自学考试等学习的,均应填写,取得学位的在相应栏目中注明。“证明人”填写熟悉本人情况的人或一同学习、工作过的人。

7)“家庭主要成员”是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直系亲属。已婚的要填写配偶情况,其他成员主要填写本人的父母(或抚养者)和子女,以及和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的家庭成员。填写“关系”用书面语,例如:父亲、母亲等。

8)“主要社会关系”是指本人的旁系亲属,如配偶的父母、分居的兄弟姐妹、伯、叔、姑、舅、姨等。填写“关系”用书面语,例如:叔叔、姑姑等。

9)“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本人需要向党组织说明,而在其他项目中不好填写的问题。

10)某些项目没有内容可填写时,应注明“无”。

11)“入党介绍人意见”一栏由入党介绍人填写。

12)“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一栏由党支部书记填写。

13)“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一栏,由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在与申请人谈话后,如实填写谈话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

14)“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一栏由党委书记填写,参考格式如下:

XXXXXX日党委委员会讨论,审议通过XX党支部接收XXX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决议,报上级党委审批。

15)“基层党委审批意见”一栏由党委填写。参考格式如下:

XXXXXX日党委会讨论,批准XXX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1年,从 XXXXXX日算起。

16)“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一栏由党支部书记填写。

17)“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一栏由党委书记填写,参考格式如下:

XXXXXX日党委委员会讨论,同意XXX同志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

18)“基层党委审批意见”一栏由党委填写,参考格式如下:

XXXXXX日党委会讨论,批准XXX同志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党龄从XXXXXX日算起。

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支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前,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支部大会应形成并通过支部大会决议。支部大会决议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和公示情况;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表决形式和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会议程序包括(支部党员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到会,会议方可有效):

1)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宣布会议内容。

2)发展对象汇报本人申请入党的有关情况。

3)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情况。主要阐明介绍其入党的理由,对被介绍人的情况全面地、负责地向到会的全体党员作介绍,与填写的“入党介绍人的意见”应当是一致的,但不宜照本宣读。因为见诸文字的一般比较概括,而会上的介绍则应更详尽,以便于支部大会进一步讨论表决。

支部大会讨论吸收新党员时,介绍人一般不应缺席,但如果在审查讨论之前,介绍人已将被介绍人的情况向支部作了负责的报告,有一位介绍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支部大会也可以召开。

4)支委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考察、审查情况。内容包括:①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表现;②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审查情况;③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意见的情况;④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的情况;⑤公示情况;⑥支委会对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入党条件提出的意见。

5)党员讨论。对发展对象是否具备了党员条件进行实事求是地分析讨论,充分发表意见。尤其对发展对象存在的问题和缺点要直接指出,进行认真分析,帮助其提高认识,并表明是否同意发展其入党。

6)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是否同意发展其入党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本支部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即有正式组织关系的正式党员(不含在留党察看期间党员)半数,方为有效。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会前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之内。如果讨论中持两种意见的人数相当,则不要匆忙表决,可暂时休会,待进一步酝酿后,提请下一次支部大会讨论决定。表决时,发展对象不必回避。

7)宣读支部大会决议。支部大会决议包含以下内容:①简明扼要地说明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理想信念、政治表现、工作、学习表现、群众基础、主要优缺点及努力方向(必须明确写出缺点,不能以提希望代替写缺点);②公示情况;③本支部有表决权党员数、实到人数、讨论情况、表决方式、表决结果等。

8)发展对象表态:对大家所提意见的态度和今后的决心。

9)到会人员自由发言。

10)唱国际歌。

6、将有关材料报党委

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后报送党委审批的材料目录:

1)入党申请书及自传

2)思想汇报

3)《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

4)征求群众意见情况材料

5)校级党校结业证书

6)政治审查材料(含政治审查结论性材料)

7)公示情况材料

8)票决情况汇总表

9)《入党志愿书》

备注:可根据实际情况,报送个人自传、推优情况表、党支部综合考察报告等材料。

7、党委委员或组织员与发展对象谈话

党委审批前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8、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党委主要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审批意见写入《入党志愿书》,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党委会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党委可以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

9、党委审批结果通知党支部

党委审批结果及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当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应当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10、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后一周内,应当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四)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及转正

1、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

党组织及时将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党支部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2、接收转正申请、征求意见并审查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预备期满前,预备党员应向党支部递交书面转正申请及书面预备期总结。

对于预备党员能否转正,应由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

3、公示

对符合考查要求预备党员进行转正公示: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党支部拟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决定;(2)公示对象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主要经历、所在岗位及职务、奖惩情况;(3)被批准为预备党员的时间;(4)公示起止日期;(5)党支部及其上级党组织联系人、联系电话、来信来访地址。

公示范围:面向全校。

公示形式:在公开栏、宣传橱窗等张贴公告。

对公示期内接到的反映,党组织要进行调查核实,问题性质比较严重、一时难以查实但又不能轻易否定的,暂缓转正;经核实问题严重的,不予转正,并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4、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对到会人数、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

转正手续和工作程序:

1)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前,应主动向党支部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申请,写出转正申请报告,内容主要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为简况,介绍自己何时加入中国共产党,何时预备期满并正式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第二部分为自己在预备期内的表现。这一部分应写得详细、深刻,主要写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入党以后的体会和感受;按照党章中关于共产党员的条件和必须履行的义务,分别从政治思想方面、工作方面、学习方面、群众关系方面等对照检查,对党组织和党员同志们在讨论自己入党时所指出的缺点和做得不够好的方面是否有认识并有改进表现。第三部分为自己今后的努力方向。要明确还存在的不足之处和缺点,努力方向要写得具体、实在。此外,如果自己还有什么情况和问题在入党时没有向组织讲明,或在预备期中发生了什么应该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也要在转正申请报告中写明。

2)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对该预备党员的意见。

3)支委会审查。根据预备党员本人的申请报告、联系人的考察意见、群众的反映,对照党员条件,综合分析研究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然后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对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党支部要慎重研究,在支部大会讨论表决之前,必须先向上级党委汇报情况及处理意见,党委应酌情向组织部汇报。

4)支部大会讨论。如果一次讨论的人数在两个以上,应逐个讨论表决,对支部大会的讨论要认真记录。会议程序是:①支部书记宣布会议内容;②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的表现、主要优缺点、今后努力方向,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③支委会介绍该预备党员在预备期中的表现情况,提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④全体党员进行讨论,主要是针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的表现,肯定优点,指出缺点,提出希望,并表示是否同意其转正的意见;⑤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并做出按期转正或延长预备期(不少于半年,不超过一年)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定。因故不能到会而且会前已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有表决权党员的意见,应统计在票数之内。如果赞成人数正好为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一般可按下述情况处理:如果因党员对申请转正人的某些情况不清楚而出现意见不一致,党支部应介绍有关情况或加以说明,然后再进行表决;如果预备党员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党员对其能否转正意见有分歧,可以作出延长预备期的决议;如果支部大会上提出新的问题,一时难以弄清,可暂行休会,待查清问题后,提请下一次支部大会讨论决定。表决时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本人不用回避;⑥作出决议,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栏目里。决议内容为: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对支部大会接收其为预备党员时存在的缺点和不足的改正、提高情况,支部应到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实到人数,表决结果;⑦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意见或表决结果表明态度。

5)支部及时将半年思想鉴定、转正申请报告、《入党志愿书》等有关材料(钢笔或签字笔书写)一起上报上级党委审批(审查)。

6)党委需在预备党员期满之日起,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否则,支部要重新复议。审批两名以上的预备党员转正时,要逐个审议、表决决定。将审批结果填入《入党志愿书》相应栏里(对按期转正者注明党龄起算日,延长预备期者注明延长预备期时间)。对按期转正的预备党员,党委审批后要及时填写《转正通知书》,并通知到总支、支部,材料由各单位党办直接送校档案馆;对延长预备期的,党委审批后要及时填写《延长预备期通知书》,并通知到总支、支部,材料送党委组织部;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党委审批后,审批结果通知到学院党委、党支部,材料送校党委组织部。

7)党支部接到上级的转正审批结果以后,要派支部委员找本人谈话,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对按期转正的党员要通知他(她)党龄从何时算起(从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接收其为预备党员的时间后一年算起)。

对延长预备期的党员,党支部要具体地向其说明延长的原因,帮助其正确认识,努力改正缺点,争取做一名合格的党员。延长期满后,党支部应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转正手续和工作程序同前。经过延长期的教育和考察,具备党员条件的,可转为正式党员(党龄从延长的预备期满算起);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得再次延长预备期。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关系到预备党员的政治生命,一定要有事实根据,理由要充足,并要做好本人的思想工作。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是党的纪律处分,只是说明其尚不具备党员条件,党组织仍要关心他的进步,一旦具备条件,可以重新入党。预备党员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后,党组织应将有关情况在《入党志愿书》中写清楚,然后存入本人档案。

5、将有关材料报党委

党支部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及时将预备党员转正材料报党委审批。

对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情况,提交相关说明材料。

6、党委审批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在三个月内审批。党委审批结果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7、材料存档

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将《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院党委存入本人党员档案。

 

 

北京物资学院信息学院党委

北京物资学院信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12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