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学院办公室:89534639

学生工作办公室:89534640

89534638

重点实验室:89534290

实验室办公室:89534104

协同创新中心:80570780

信息学院党委党务公开制度(修订)

2016-12-01  点击:

为扩大党内民主,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维护广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实现党务工作的程序化、制度化,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党务公开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服务发展原则。紧紧围绕教育教学这个中心,为实现教育教学目标,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群众工作创新的积极性,努力营造良好氛围,确保党务公开服从和服务于教育改革与发展工作。

(二)依法依纪原则。党务公开要按照宪法、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党章、党的方针政策和其他党内法规,把依法依规贯穿于党务公开的全过程,实现党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真实公正原则。尊重和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坚持实事求是,面向教职工,做到内容真实可信,结果客观公正。

(四)注重实效原则。坚持求真务实,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既要大限度地公开党内事务,又要维护党组织的团结统一。

(五)积极稳妥原则。开展党务公开工作,要做到积极推进、大胆实践、勇于创新、规范操作、有序进行。并要针对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分析,认真总结,不断提高。

二、党务公开内容和形式

凡属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属我院党员群众关注的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的秘密,都要按照有关规定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

党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党组织自身建设、党组织履行职责情况、党组织经常性党务工作三大方面:

(一)党组织自身建设方面

1、思想建设

1)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及落实情况

2)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施计划及落实情况

3)党组织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

4)各种专题教育活动落实情况

2、组织建设

1)党支部委员分工及其工作职责;

2)支部委员改选、增补及奖惩情况;

3)考核评优、民主生活会、党员评议以及整改情况。

3、作风建设

1)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工作情况;

2)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重要情况通报以及重大事项报告等规定的执行情况;

3)受理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群众来信来访及党员干部典型违纪案件查处情况。

4、制度建设

1)党内规定的各项办事程序和工作要求;

2)落实党内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制度情况;

3)落实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4)“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情况。

5、党组织自身建设方面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二)党组织履行职责方面

1、全局和中心工作:

1)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定、决议以及规定的任务情况;

2)完成学校党支部规定的全局性工作、中心工作以及阶段性工作情况。

2、党管干部工作:

1)干部的选拔任用、培养考察结果、任前公示;

2)后备干部推荐;

3)干部考核奖惩情况等。

3、群众工作:

1)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落实情况;

2)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及措施落实情况;

3)查处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情况。

4、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方面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三)经常性党务工作方面

1、党支部工作会议、计划及落实情况;

2、党支部重要活动开展情况;

3、党支部选举情况;

4、党组织发展工作情况;

5、民主评议党员及对党员的表彰、奖励、处分;

6、党费及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7、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又不涉及党内秘密的其他事项。

(四)党务公开的形式

1、按照“规范、实用、简明、灵活”的要求,对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采取党内有关会议、公示、定期通报等形式公开;

2、对适宜在党外公开的可采取公开栏、橱窗、会议通报、校园网等形式公开。

三、党务公开的程序、范围和时限

党务公开的基本程序是先党内、后党外。对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等,可采取仅限党内或先党内后党外的程序进行公开。

1、公开程序:

1)审批程序。由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提出公开事项,报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2)执行程序。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将已审核批准的公开事项和内容,按照规定的时限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形式进行公开。

3)意见的反馈程序。公开期间,由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党员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进行研究落实,并说明情况。

4)再公开程序。在充分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后,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要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对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经领导小组研究后,进行必要的调整完善,将办理结果反馈给反映人,调整后的内容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再公开。

2、党务公开的范围:

根据公开的内容,党务公开的范围原则上确定为四个层次,党政领导干部、全体党员、全体教职工、社会。

党务公开的时限:

党务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常规性工作每季度公开;阶段性工作完成后立即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对于重大事项或复杂问题根据公开后反馈意见进行完善,必要时再公开。

四、党务公开组织领导及制度

(一)学院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党支部党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学院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学院党支部组织委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党支部委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由党支部宣传委员负责党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党务公开制度

1、责任分工制度

党支部书记对党务公开工作全面负责;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党务公开的形式、内容以及实施进行督查;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党务公开的日常;

2、及时收集、反馈党员、群众的建议和意见;

3、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促进党员、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落实。

(三)信息反馈制度

对党员、群众围绕党务公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由党务公开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涉及重要事项或重大问题的,要及时上报上级党委,并根据需要实行再次公开。

(四)资料归档制度

对历次公开的内容和相关材料,由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分类归档保存。

 

                                                             北京物资学院信息学院党委

                                                              201612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