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学院办公室:89534639

学生工作办公室:89534640

89534638

重点实验室:89534290

实验室办公室:89534104

协同创新中心:80570780

关于开展2021年北京物资学院信息学院研究生校级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2021-10-12  点击:

信息学院各位研究生同学: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市属高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京教助〔202130号)文件要求,按照我校“关于印发《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校级评奖评优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物院发〔201846号)和《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综合成绩测算细则》(物研【20181号)文件具体执行办法以及学校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1年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校级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即日起正式启动信息学院研究生校级评奖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学生申请、学院评审、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

二、评审程序

(一)评审筹备阶段:1012--1018

1. 1012日(周发布《关于开展2020年北京物资学院信息学院研究生校级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明确评审要求和安排。

2.学院依据附件5关于印发《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校级评奖评优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物院发〔201846号)文件要求开展研究生校级评奖评优工作。

3.本次欲申请奖学金的同学,务必于1018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南实207里屋携带附件7:《2020学业奖学金科研成果登记表》,找李洁老师做科研成果集中审核(尽量本人,如果非本人应交代清楚各项成果情况),需要携带如下材料:

1)论文:封皮+论文首页的复印件,如果没有期刊,则从网上下载正式出版的论文首页,应能看出期刊发表的月份、刊物名称、全部作者。如果是高于5分的权威或核心,还需提前在科研系统中录入。系统中学院或学校审核通过的论文,还应附有系统打印的《登记备案表》,加快现场审核速度。

2)其他成果:原则上应已在系统中正式录入,并至少已完成学院审核(一般由一作或导师录入)。

3)将《论文成果汇总表》(附件8)填好并打印一份携带(注意调整好格式,填有内容的单元格应显示完整)

4原则上用于国奖申报的成果且申报成功者科研成果不得再次使用。

5)需要科研秘书签字的材料,必须一式两份,留下一份备查。

以上材料概不退还,涉及的系统仅有科研服务平台

(二)学院评审阶段:1019-1025

1.学院组织研究生进行评选,审核评选证明材料和开展评选工作。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需要填写《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登记表》(附件1)和《北京物资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登记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班长,班组评定委员会进行审核后提交至学院学生工作部门。

2.学院在审核参评人的材料后进行初评,参评学年未按期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的课程内容的,学位课、专业选修课考试不及格者无参评资格。综合评定申请人上一学年(上年91日至当年831日)的学习成绩、科研成绩和德育素质综合成绩等计算综合成绩。其中:

1学习成绩应提交科研秘书李洁老师签字盖章有效的成绩单;

2科研成绩应提交本人签字、导师签字、科研秘书签字的有效的《2021学业奖学金科研成果登记表》;

3德育素质综合成绩计算应提交有效的支撑证明材料方可计算加分,否则视为无效。

(三)学院公示阶段:1025-1031

学院对初评结果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于111上报初评名单至研究生院。各位初评公示结束后各人员需提交推荐人员材料如下:

附件1: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登记表

附件2:北京物资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登记表

附件3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优干汇总表

附件4: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综合成绩汇总表

以上材料提供纸质版原件及电子版材料。

三、评审要求

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有关文件,明确评审程序和日程安排,严格执行回避原则和保密原则。要坚持立德树人的指导思想,广泛宣传评审办法,力求通过校级评奖评优的评选,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

四、联络方式

联系人:徐文彬

办公地点:南实验楼103 

联系电话:010-89534640

邮箱:xuwenbin@bwu.edu.cn

五、附件

附件1-10



北京物资学院信息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办公室

20211012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