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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北京物资学院信息学院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4-09-26  点击:


信息学院广大本科生同学: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北京物资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物院发〔2020〕42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即日起正式启动2024年北京物资学院信息学院本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及办法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统筹兼顾、优中选优,树立典型、激励先进的原则,按照《北京物资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物院发〔2020〕42号)及《关于2024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及《北京物资学院信息学院本科国家励志奖学金办法》(附件3)相关规定执行

二、推荐名额及评审原则

信息学院推荐名额32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统筹兼顾、优中选优,树立科研典范、激励模范先进的原则。

三、评审程序

(一)本人申请。9月29日上午12时前,学生根据本通知和《北京物资学院信息学院本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规定,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材料。

(二)学院初审。1010日前,学院成立学院学生奖励资助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学院评审并按照学校分配的推荐名额择优上报建议名单。

(三)学院推荐名单公示。1010-1016日,学院于北京物资学院信息学院官网对建议名单进行公示。对公示期内被提出异议的学生,进行重新审查。

(四)报送学校评审。学院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18日将学院推荐名单上报学校学生奖励资助中心并在北京市资助系统中完成院级申请提交工作。

  四、上报材料要求

(一)所需提交材料

1.附件1: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具体填写要求见附件2;

2励志学生事迹:以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现或一个典型事迹为主线展开故事性叙述,人称不限,2000字左右。

3获奖证明:学生所需各项证明材料复印件(格式为每一个证明材料,一个PDF文件),要求“获奖情况”均系2023.9-2024.9学年范围内,并确认与前期学院统一统计的获奖情况共享表内所填报的信息一一对应。

(二)材料报送要求

申请者需于9月29日上午12时前将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填写完整发送至liuxingyue@bwu.edu.cn。纸质版材料将于学院建议名单确定后再做提交。

五、联络方式

联系人:刘星玥

办公地点:信息学院南实303

联系电话: 010-89534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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