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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研究生会改革情况

2021-11-20  点击:

 

信息学院研究生会改革情况

(自评公开)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截至2021年11月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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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学院研究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北京物资学院信息学院研究生会是在信息学院党委领导和院团委领导下的具有组织系统独立性的学生群体组织。 

【第二条】 本会宗旨

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第三条】本会任务

1、坚持以培养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人才为根本任务,团结和引导全院学生,以学习为中心,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全面发展。

2、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反映同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好同学与老师之间的关系,促进同学之间、同学和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积极参与学院民主管理,表达和维护学生的正当利益。

3、协助学院各级党组织对研究生会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同学在实践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水准,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4、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配合学院工作,起带头作用。协助学院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5、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宗旨,广泛开展各种有益的校园活动,为同学们的成长和成才服务。

6、加强同兄弟院系和社会各界的联系与交往,努力提高学生的思想觉悟,陶冶道德情操、增进身心健康,开拓同学们的视野,努力为同学们服务。

【第四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

凡取得北京物资学院信息学院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并承认本会章程的,均为研究生会会员。

【第六条】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会员有参与本会工作,讨论、建议、批评和监督本会工作的权利。

2、会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会员有向研究生会反映,或通过研究生会向院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在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的权利。

4、有参加本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并拥有利用研究生会提供的一切条件和设备的权利。

5、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的义务。

6、会员有积极参加研究生会主办或研究生会联合举办的各项活动的义务。

7、会员有维护本会利益和名誉,为本会服务的义务。



三、院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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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院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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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院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一)主席团候选人产生方法

北京物资学院信息学院第四届主席团候选人名单,由北京物资学院信息研究生会与全体研究生民主协商提出,报学院党委、团委同意,提交各代表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意见,确定正式候选名单,提交大会选举。

(二)主席团成员选举方法

根据《北京市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会章程》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选举办法。

1、北京物资学院信息学院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主席团。经院党委、院团委同意,北京物资学院信息学院第四届研究生会主席团设成员3名,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领导。

2、候选人条件如下: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鲜明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关心时事政治和校内大事,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

(2)遵纪守法,能自觉维护校园安定团结的正常秩序,为人诚实守信,尊敬师长,礼貌待人,朴素大方,乐于助人,热爱劳动和公益活动,爱护公共财物,敢于同不良风气作斗争,具有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在校无违纪行为。

(3)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有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工作方式、方法恰当,能够正确的处理好工作、学习和生活三者之间的关系。兴趣爱好广泛,特长突出,有团结协作精神,并具有一定社交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协能力。

3、北京物资学院信息学院第四届研究生会主席团设成员3名,分别为主席1名,副主席2名。按照20%的差额,主席团候选人确定为4名,差额1名。

4、本次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以上,方可进行。选举时,代表必须亲自投票,因故请假不能参加选举的代表,视为弃权,不能委托他人代替投票。

5、选举人对候选人可投赞成票,也可另选他人。对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下方标号栏内画“√”,对候选人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下方标号栏内画“×”,对候选人弃权的,在其姓名下方标号栏内不画任何符号,另选他人的在指定位置填写姓名。每张选票赞成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3人的为有效票,多于3人的为无效票。

6、选举时,划写选票要用蓝色或黑色的签字笔或圆珠笔填写,划写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楚。全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为无效票;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可辨认部分有效。

7、大会监票人1名,从非侯选人代表中推选,经大会通过后对投票、计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员由大会主席团安排工作人员担任。

8、投票完毕,计票人清点票数并报告清点结果。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则选举有效;若收回选票多于发出选票,则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9、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出现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应对不足名额再进行选举。仍少于应选名额时,可相应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当选人接近应选名额时,也可以直接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10、大会选举计票完毕,监票人应将投票人数和票数进行核对,做出记录并签名后公布,选举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宣布选举结果、报告所得票数时,均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11、本选举办法经研究生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选举工作如遇特殊问题,由大会主席团提出建议,经大会通过后执行。

12、本选举办法解释权为大会主席团所有。

六、院级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2021年10月27日下午,北京物资学院信息学院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于南实验楼203举行。会上,听取并审议了信息学院研究生会工作报告,选举了信息第一届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选举了赵换丽、唐忠、徐梦坤三名同学为信息学院第四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


七、院级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代表的选举在研究生工作部和学院团委指导下,由各班组织实施,通过公开报名、二级学院推荐、民主酝酿、资格审查、公示等流程自下而上产生信息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的代表。


八、院团委指导院研究生会主要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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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北京学联秘书处邮箱ibjxuelian1819@163.com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126.com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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