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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院务公开目录

2016-12-01  点击:

为进一步推进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信息学院的制度建设,接受师生员工的监督,并根据学校要求,制定我院院务公开目录如下:

一、公开的项目

()组织人事

1.公开内容:教研室主任级干部选拔与任用,师资引进与培养,职称评定,岗位聘任,年度考核,评优评奖,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选拔推荐。

2.公开方式:

(1)教研室主任级干部任用,参照有关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办理。

(2)师资引进与培养、职称评定、评优评奖、岗位聘任、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等事项的推荐或确定,其原则、依据和程序以及结果要及时向本学院教职工公布。

(3)教职工年度考核的政策依据和程序要在工作开展之初向本学院教职工公布,并对考核优秀者进行公示。

()财务管理

1.公开内容:学院预算经费。

2.公开方式:实行三公开,即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可根据内容,分别向院务委员会、教职工代表会议、全体教职工大会公布。

(1)政策公开:公开财务管理规章,学院分配方案须经院二级教代会讨论通过。

(2)程序公开:本单位年度经费使用计划,学科、实验室、专业、课程的建设费使用办法,年度预算外大额度经费的使用方案,业务招待费使用规定等须经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财务报销严格按照学院财务制度规定执行。

()学生工作

1.公开内容:评奖评优,优秀学生专业调整推荐,学生一、二、三等奖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的确定,贷款、其他奖励的推荐,学院权限内违纪处分处理,发展党员,出国留学选拔推荐,就业信息,学生有关经费的使用等。

2.公开方式:

(1)发展学院党员严格按照党委组织部规定的程序进行,实行发展对象公示制度。

(2)学生奖、贷、助、补的确定,违纪处分处理,学生活动经费的使用,以书面或会议在一定范围公示。

(3)其他事项,以书面、校园网或会议形式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条件、名额、评选或推荐程序、综合测评依据及排名、结果等。

()共他事项

其他适宜公开的事项。

二、实施及要求

()学院院务公开工作,由学院院长和党委书记负总责,学院办公室和学生工作办公室具体实施,工会、党委纪检委员和学生会负责监督。

()组织人事工作和学院重要事项须经党政班子集体讨论后做出决定,并作好会议记录。

()学院自觉接受校纪委、工会、纪监审办的监督检查。

 

 

北京物资学院信息学院党委

20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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