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突发舆情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营造良好的校园舆论环境,维护学校的稳定和谐发展局面,根据国家卫生部门发布的有关防控方案,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如下舆情工作预案。
一、工作原则
1.依法合规。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开展舆情应对和舆论引导工作。
2.各司其职。各单位应在学校相关制度和规定的基础上,明确本单位舆情应对和舆论引导工作的相关职责以及人员分工。
3.及时主动。舆情发生后,应对工作应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适时发布权威信息,引导公共舆论。
4.加强引导。着力提高正确引导舆论的能力和水平,使舆情应对和舆论引导工作始终做到有利于事件的妥善处置,有利于学校发展稳定。
5.协同合作。坚持常规与应急相结合,加强上下之间、单位之间的业务联系和交流,完善学校舆论工作网络,提升应对和引导效果。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舆情应急工作组,校党委沈小静副书记任组长,党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孙杰、学工部部长丁健、研工部副部长张婷、信息中心副主任付莉、后勤管理处处长赵秀兵任副组长,统筹组织全校舆情应急处置工作。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负责舆情的监控、报告、研判、引导等工作的组织落实以及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在工作组领导下,各院(部)级党组织具体负责实施;其中学工部和研工部分别负责本科生和研究生的舆情收集、研判、报告等工作。
三、舆论引导
学校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校园网等官方媒体平台,按照中央、市委及市委教育工委等有关部门统一宣传口径,在分管校领导的指导下,面向全校师生进行宣传教育,及时告知师生疫情信息、通告疫情态势,做到客观、公开、透明,引导师生积极关注权威媒体实时发布的有关信息,及时掌握疫情防控知识,教育师生不传谣、不信谣,密切保持与学校联系,共同营造良好校园舆论环境。
四、应急处置程序
(一)舆情监控
由党委宣传部牵头,对涉及学校的各类舆情进行全面监测。各院(部)级党组织具体负责师生群体舆情监控和疏导工作,要安排人员关注日常舆情,重点对新浪微博、百度贴吧、知乎网、微信公众号、即时通讯群等涉及本单位的网络舆情进行实时监测;要全面摸排2019年12月30日以来,返乡湖北籍师生个人身体状况、家庭成员有无病例、近期旅行情况以及返校情况,特别是武汉籍师生情况。
(二)舆情报告
各院(部)级党组织发现舆情后,立即向舆情工作组办公室党委宣传部报告。党委宣传部对舆情初步确认后,报分管校领导,工作组在分管校领导的指导下,经过分析研判决定是否报告学校主要校领导。舆情特别紧急时,各院(部)级党组织可直接上报舆情应急工作组组长,要做到20分钟内口头汇报,40分钟内书面汇报。
(三)舆情研判
舆情应急工作组对舆情的真伪、强度、范围和影响进行分析,对舆情的发展态势做出基本判断。对基于基本判断所形成的的舆情报告,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向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必要时党委宣传部可同时向市委宣传管理部门报告、安稳处向市公安部门报告,但内容以学校办公室的报告为基准。
(四)分类处置
1.属捏造、歪曲或夸大事实,恶意攻击、诽谤、炒作的,党委宣传部以新闻发言人的名义,澄清事实真相,组织相关学院、部门跟帖谴责不法行为,同时向网站发出投诉。安稳处商请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2.属询问、置疑、诉求的,党委宣传部根据职责分工协调、督促相关学院、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办理、作出答复。如遇特别重要敏感事项,需第一时间报分管校领导,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受权党委宣传部以新闻发言人名义予以答复。
(五)总结评估
舆情被消除或趋于平稳后,舆情涉及单位要将舆情事件及舆情处置工作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反思,报党委宣传部。舆情应急工作组办公室要认真评估应对情况,查找应对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不断完善舆情事件处置案例库和口径库,健全工作机制,提高舆情应对与舆论引导能力和水平。
党委宣传部
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