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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开展专项监督的工作方案(物院纪字〔2020〕2号)

2020-01-25  点击:


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开展专项监督的工作方案

 

根据北京市纪委办公厅印发的《市纪委市监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开展专项监督的工作方案》要求和学校党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学校纪委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监督工作方案,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治重要指示精神和北京市委市政府对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积极配合学校党委开展疫情防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纪律监督,坚决为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组织领导

学校纪委成立疫情防控专项监督工作组,学校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刘录同志任组长,纪委副书记、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主任荀萍同志任副组长,学校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党风廉政监督员、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纪为组员。

三、监督检查工作重点

1.组织学校全体专兼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迅速行动起来,督促各学院、各部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

2.着力发现和查处各单位、各级领导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特别是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上级决策部署问题;

3.监督疫情防控工作中党员领导干部、监察对象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

4.严肃查处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规违纪、失职失责及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

四、工作措施

1. 专项监督工作由刘录同志负总责,荀萍同志、专职纪检监察员刘洪武、王晓玲具体实施。

2.坚决配合学校党委抓好疫情摸排和防控,按照学校党委统一部署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3.全程跟踪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收集汇总疫情防控进展、舆情、安稳、后勤保障等相关信息,认真检查监督疫情防控工作中各单位、各级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及时开展集体研判。

4.多渠道收集疫情防控方面的信访举报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对涉及疫情的信访举报优先处理、严格处理。

5.实行全程监督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专项监督工作组在春节期间利用一天时间,对疫情防控重点任务单位集中监督检查。实行春节期间24小时电话值守,随时掌握疫情防控动态,及时将重大情况按要求报告学校党委并上报市纪委。

五、工作要求

各疫情防控任务单位和纪委工作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守职责定位,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治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学校党委总体部署,把防控工作和监督检查落到实处。要明确责任分工,强化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坚持集体研判,纪委和学校办公室要做好情况通报工作。要注意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专项监督工作组在专项监督时要明确职能定位,全力支持配合各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同时,综合运用好“四种形态”,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

联系人:刘洪武    电话:17888801085

        王晓玲    电话:13718871875

 

中共北京物资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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