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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9-10-15  点击:

 

 

根据北京市《关于做好2019年市属高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京教助[2019]37号)及学校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19年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2019年度信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统筹兼顾、优中选优,树立典型、激励先进的原则。


二、评审程序

(一)完成各项评审准备工作:(10月15日——10月16日)

1.2017、2018级研究生各班班长组织本班学生(形式不限)认真学习学校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19年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综合成绩测算细则》(物研【2018】1号)等规范性文件。

2. 2017、2018级研究生各班委组织本班学生按照《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综合成绩测算细则》(物研【2018】1号)要求,完成班级德育互评工作,填写并上交《表2: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班级德育互评得分表》纸质版(本人签字)和电子版;填写核算并上交《表3: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智育成绩表》纸质版(本人签字)和电子版。

3.申请2019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同学,本人须准备如下材料:

《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

《附件2:2019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汇总表》电子版;

《附件3: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综合成绩汇总表》电子版;

《附件5-2019国家奖学金科研成果登记表》电子版;

《附件6-2019国家奖学金德育素质登记表》电子版;

同时提供各加分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班委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初步核查。

(二)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申请学生提交的各项材料:(10月16日——10月17日)

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上交截止时间:10月17日14:00,地点:信息学院101,电子版请发送至xxxyjxj@163.com

 

(三)学院评审委员会组织参选学生评比展示:答辩时间、地点待定。答辩时间3分钟/人,需准备PPT。

2.学院公示时间:10月18日到10月22日

公示地点:信息学院官网及通知公告栏。

 

 

三、参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德育评价成绩为良以上。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并圆满完成任务,需提供相关证明。

4.学习成绩优异,取得一定科研成果。

(1)按期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内容且通过考核,学习成绩班级排名在前 50%(2017级研究生除外);

(2)大学英语 CET6 成绩在 425 分(含)以上

(3)2017级参评者要求至少发表 1 篇核心 B 级(含)或国际 D 级(含)以上级别的学术期刊论文,或取得实用新型专利;上述科研成果均要求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且本人为第二作者。研究生二年级参评者原则上应已取得科研成果。

(4)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到导师的科研项目中。

5.研究生有下列成果之一者,可直接向校级评审委员会提出参评申请、不占二级学院评审委员会推荐名额。参评者发表 1 篇核心 A 级(含) 或国际 C 级(含)以上级别的学术期刊论文或取得发明专利,要求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且本人为第二作者。

四、评选细则:详情见附件。

五、联络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办公地点:信息学院101学工办

联系电话:010-89534640


信息学院

2019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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