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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北京物资学院信息学院研究生校级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2020-11-03  点击:

信息学院各位研究生同学: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市属高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京教助〔2020〕23号)文件要求,按照我校“关于印发《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校级评奖评优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物院发〔2018〕46号)(附件5)和《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综合成绩测算细则》(物研【2018】1号)(附件6)文件具体执行办法,即日起正式启动信息学院研究生校级评奖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学生申请、学院评审、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

二、评审程序

(一)评审筹备阶段:11月3日-11月6

1. 11月3日(周二)发布《关于开展2020年北京物资学院信息学院研究生校级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明确评审要求和安排。

2.学院依据附件5:“关于印发《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校级评奖评优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物院发〔2018〕46号)文件要求开展研究生校级评奖评优工作。

3.本次欲申请奖学金的同学,务必于11月6日(本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到南实207里屋携带附件7:《2020学业奖学金科研成果登记表》,找李洁老师做科研成果集中审核(尽量本人,如果非本人应交代清楚各项成果情况),需要携带如下材料:

(1)论文:封皮+论文首页的复印件,如果没有期刊,则从网上下载正式出版的论文首页,应能看出期刊发表的月份、刊物名称、全部作者。如果是高于5分的权威或核心,还需提前在科研系统中录入(详见11月3日群里通知)。系统中学院或学校审核通过的论文,还应附有系统打印的《登记备案表》,加快现场审核速度。

(2)其他成果:原则上应已在系统中正式录入,并至少已完成学院审核(一般由一作或导师录入)。

(3)将《论文成果汇总表》(附件8)填好并打印一份携带(注意调整好格式,填有内容的单元格应显示完整)

(4)国奖中奖者需要提供一份包括当时科研详情的科研成果登记表,如果当时没复印,可以是清晰照片打印版。用于国奖申报的成果,不得再次使用。

(5)需要科研秘书签字的材料,必须一式两份,留下一份备查。

以上材料概不退还,涉及的系统仅有“科研服务平台”。

(二)学院评审阶段:11月7日-11月9

1.学院组织研究生进行评选,审核评选证明材料和开展评选工作。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需要填写《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登记表》(附件1)和《北京物资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登记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学院学生工作部门。

2.学院在审核参评人的材料后进行初评,参评学年未按期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的课程内容的,学位课、专业选修课考试不及格者无参评资格。综合评定申请人上一学年(上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的学习成绩、科研成绩和德育素质综合成绩等计算综合成绩。其中:

(1)学习成绩应提交科研秘书李洁老师签字盖章有效的成绩单;

(2)科研成绩应提交本人签字、导师签字、科研秘书签字的有效的《2020学业奖学金科研成果登记表》;

(3)德育素质综合成绩计算应提交有效的支撑证明材料方可计算加分,否则视为无效。

(三)学院公示阶段:11月10日-11月16

学院对初评结果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于11月16日上报初评名单至研究生院。各位初评公示人员需提交推荐人员材料如下:

附件1: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登记表

附件2:北京物资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登记表

附件3:2020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优干汇总表

附件4: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综合成绩汇总表

以上材料提供纸质版原件及电子版材料。

三、评审要求

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有关文件,明确评审程序和日程安排,严格执行回避原则和保密原则。要坚持立德树人的指导思想,广泛宣传评审办法,力求通过校级评奖评优的评选,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

四、联络方式

联系人:徐文彬

办公地点:南实验楼103

联系电话:010-89534640

邮箱:xuwenbin@bwu.edu.cn

五、附件

附件1-7

北京物资学院信息学院研究生

奖助学金评审办公室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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