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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北京物资学院信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2-09-23  点击:

信息学院广大研究生同学:

根据北京市《关于做好2022年市属高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京教资财[2022] 48号)要求学校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2年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即日起正式启动2021年北京物资学院信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及办法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统筹兼顾、优中选优,树立典型、激励先进的原则。2020级研究生按照《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物院发[2018]]36号)相关规定执行(附件5),2021级研究生按照《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奖励办法(试行)》(物院发〔2021〕26号)相关规定执行(附件7)

二、推荐名额及评审原则

信息学院推荐名额3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统筹兼顾、优中选优,树立科研典范、激励模范先进的原则。

三、评审程序

(一)成立信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923——923日)

依据学校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2年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确立信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

(二)完成各项评审准备工作:(924——928日)

120202021级研究生各班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学校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2年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物院发[2018]36号)(附件5)《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奖励办法(试行)》(物院发〔2021〕26号)(附件7)《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综合成绩测算细则》(物研[2018]1号)附件6等规范性文件。

2.20202021级研究生各班班长组织本班学生按照《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综合成绩测算细则》(物研[2018]1号)(附件6)要求,9月25日前完成班级德育互评工作,填写并上交《表1: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班级德育互评得分表》纸质版和电子版;9月26日前填写核算并上交《表2: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智育成绩表》纸质版和电子版,需要每位同学签字确认。

3申请2022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同学,本人填写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2022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汇总表》、附件3《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综合成绩汇总表》、附件4《科研成果登记表》,同时提供各加分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由本班班长组织班委对本班申请同学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材料所填情况是否属实,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学院评审委员会。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上述材料均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上交时间:928日上午8:30到11:30,地点:信息学院南实103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wenbin_cnu@163.com(邮件名请以班级+姓名+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命名)。

班级班长需要提交的材料:《表2: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班级德育互评得分表》纸质版和电子版、《表3: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智育成绩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三)学院评审委员会组织参选学生评比展示(待定):

1. 拟安排在929-930具体时间待通知,地点:信息学院216答辩时间每人3分钟,答辩人需准备PPT

2.学院公示时间:102日到108

公示地点:北京物资学院信息学院官网、南实103门外通知公告栏。

、参评条件

2020级研究生按照《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物院发[2018]36号)附件5相关规定执行,2021级研究生按照《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奖励办法(试行)》(物院发〔2021〕26号)附件7相关规定执行。

、评选细则

详情见:附件6物研〔20181-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综合成绩测算细则。

、联络方式

联系人:信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办公地点:信息学院南实103

联系电话:010-89534640



信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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